南风知我意

[信婉] 风铃花

我去年实习的时候,在商业区租了个房,和房东一起住。房东姓李,大约三十出头,长得年轻,看起来也就二十三四,说他是我大学同学都不会有人惊讶。然而李先生生活上却像是四五十的中年上班族一样,如同一潭无波澜的死水。


上班日他会早晨六点半起床,然后做三明治和咖啡,分我一半。如果我起晚来不及吃,他就会把咖啡沿着洗碗池左上角倒了,以前的房客似乎也经常不吃,那里有一道很细的咖啡渍,我试过很多清洗剂,都洗不掉。那道污渍像是长进了瓷白的边壁上。到了周六日的时候,他会去楼下喝羊汤,我有时会给他带大饼卷鸡蛋,他要求一向很多但一成不变——要夹里脊的只要红辣椒不要青辣椒少刷酱鸡蛋嫩一点要白菜不要土豆。以至于我开口说要两个的时候,老板娘就笑眯眯地问我,李先生今天不喝羊汤啦?


我有次给来这找我的同学带饭,听闻此事尴尬地笑了笑,只好自己吃掉了李先生热爱的口味独特的大饼卷鸡蛋。至少我那时候是这么认为的。


他公司离这里不远,他吃完早饭后会收拾下厨房,然后浇花,不需要浇花的时候就坐在桌子旁看当天的报纸,直到七点半去上班。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小领导的样子,因为我总能看到他在下午四点夹着公文包,走到楼下咖啡厅里,要一杯拿铁,喝完再去街转角的超市买菜。偶尔他回来的时候会给我带一瓶无糖可乐,大约是在每月带九的日子里,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他笑着和我说因为商场打折。


我在超市打工的舍友对我说:放屁。


他的生活太过于一成不变,以至于我和他隔着一个客厅都感受到了房间中弥漫的沉郁气息。然而他又很喜欢做一些浪漫的事情,虽然这些也都有规律,比如他会在每月十四号给我带风铃草,也会在月末给我读唐诗。他声音很好听,温润醇厚,像是厚厚的巧克力酱。


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一对恩爱夫妻的生活就是这样……当然他对我其实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我那时候找工作不太顺心,想找他哭诉,他听完后告诉我明天还要早起,快去睡,此外一句话都没说过。


但我这个人天生跳脱,终于有一天我敲开了他的屋门问道:“你没觉得一成不变的生活很无趣吗?”


他有点惊讶,但还是让我进了屋,他说:“十年前也有个姑娘这么敲开了我的门。”我忍不住打断他:“也问的这个吗?”他摇摇头:“她问我,你这么喜欢刺激的生活,真的那么有趣吗?” 


我之前说过,李先生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如果不是每月的风铃草,我会觉得他是在安然赴死,沉默着等待着生命之光的熄灭,等到某天风吹动风铃带走他的死讯。他给人的感觉诚然如此,在有序的沉闷中间或出现一点闪光。

如今他说他曾经活的光彩夺目。

我来问他一成不变有什么乐趣,一个是真的好奇心作祟,另一个是怀揣着一种奇妙的心思,类似于我推开这扇门一定不在他的预料之中,可他这么说我却犯了怵。

我端着李先生特色的半包奶不放糖的咖啡,犹犹豫豫问了一句:“我不方便听吧。”

李信回我:“不是什么值得说的,但也不是不能说。”

他女朋友,现在该说前女友,更合适的说法是白月光,叫上官婉儿,是个作家,平日足不出户但生活也算规律,算是这个行业的清流了。至少用房东的话来说,他白月光在还只是他房东时,曾经敲开他房门颇为严肃地警告他十二点以后就不要回来了。

我问李先生那时候是不是看着前女友特别可爱,一瞬间怦然心动。

李先生摇头,他说当时上官婉儿卸了妆眼底有晚睡的青黑,看起来憔悴而且凶巴巴的,在卧室露出的一点灯光下看着面目可憎活像一个母夜叉。

他说这话时却在偏头笑,语气温和,絮絮叨叨的,像是春日里漂浮的柳絮和青草的香气。

李先生说他那时也是大学刚毕业,他家家境不错,他又不是很喜欢朝九晚五的无味生活,于是找了个销售的工作,时常完成营业额就去环球旅游。他的房东小姐每次都抱着臂目送他拎着行李箱远去,甚至他有时觉得,上官婉儿早晚有一天会把合同摔在他面前让他滚,然而他等到的是房东小姐含羞带怯地问他:“你这么喜欢刺激的生活,真的那么有趣吗?”

“她真美啊。”李信说道:“明明问我时还是含羞带怯,双颊飞红,在得到肯定答复时,却又理直气壮地要我带她去玩。”他说到这时停顿了一下,他虽然在讲故事但很少露出怀念的神情,但他此时此刻却像是耽于回忆一般,很久才说:“没有人可以拒绝这么一个漂亮知性却有有些胡搅蛮缠的女孩子。”

我刚要附和他,他话锋一转:“何况她还问了我一句,你还想续租吗?”

上官婉儿大概是属于那种做一个决定前要下莫大的决心,一旦下定决心不会回头的人,兴许她那么多次看着李信远去都是为了鼓起勇气去尝试一个新鲜的刺激的生活。我的房东给的举例简单粗暴又非常合适,他说:“打个比方吧,你从没坐过过山车,害怕不敢去,有天被舍友压去坐,下来发现真爽从此爱上过山车。”

我深以为然。

我房东其实算是极限运动和登山爱好者,这种事情不适合一个人玩,太孤独了。他一开始不敢带上官婉儿玩太过刺激的,都是从轮滑开始,慢慢发展到跑酷登山极限运动。上官婉儿来者不拒,在试过各种运动后,选择了最喜欢的登山。李信给我看了好多他们从前的照片,他们穿着厚重的登山服,蹲在团队的旗前面,被山风吹的睁不开眼两颊村红,却笑的肆意又开心。

“我那时就觉得我找到了人生伴侣。”

我看着眼前穿着熨烫板生白色衬衫的房东,一时间没办法把他和照片里攀爬的青年联系到一起。

“有次我们去爬一个没开发的山,想要去看日出。就在日出前,我忽然睡不着了,爬出帐篷,正好看到她。那时候真的黑,如果不是她开着手电筒,我根本看不到她。她拿着手电筒晃了我一下,嘿嘿笑了起来。我也打开了手电筒,问她怎么了。她说要找东西,我打开手电筒想帮她找,她忽然说她要找我。”

其实这话算不得什么情话,可那时周围漆黑一片,静寂无声,只有这么唯一的光源扔在了地上,他们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这个环境适合情迷意乱,适合热情拥吻,于是他们就这么做了,在鸡鸣三声之时拥吻,日出东方是他们的背景。

“和她谈恋爱真的挺开心的,我至今都没想明白,她那时候又喜欢刺激又勇于尝试,怎么还能顽固地保持着以前的习惯。”他看着手边的咖啡,缓缓地说:“比如每月去逛花店,那个口味独特的大饼卷鸡蛋,半包奶半包糖的咖啡……她管这叫人生的浪漫。”

我想了想李先生的奇特习惯,舒了一口气,心想能影响到自己喜欢的人的生活习惯,和自己做这些小浪漫的事情本身就是个浪漫,我见他长久不语,问道:

“后来呢?”

“后来我俩打算结婚,所以我找了个相对安稳的工作。她和我说最后去爬一次山,从此就不再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在上面了。可是那次出事了,她没从上面下来,她遗物里有给我的信,说谢谢我带她看到了新的世界。”

他说这话时,语气没什么波动,只是过了很久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她是独生女,我替她照顾父母。她爷爷去世的时候,把房子留给了我……然后我就成了你的房东。”

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只是讷讷道:“所以你为什么……”虽然看起来像是你离开后我就成了你,可是上官婉儿和他兴趣相投灵魂相通又怎么会这样呢。

我的房东沉默了一会儿:“她头七那天,我在灵堂反复看她的照片,看她遇到我前循规蹈矩的生活和遇到我后肆意飞扬的神情。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没介入她的生活,她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平安一生也不会觉得无聊。当然这样的她我永远不会喜欢,可我宁可从未得到她,也不想失去她。”

上官老爷子是个性格古怪的人,只吃城西六点排队才能买到的包子,喜欢城东周日特供的点心。当时老爷子失去唯一的孙女,暴躁易怒,情绪更加古怪,对这种事情更是吹毛求疵,李信为了让老爷子开心,也规定好了每天的时刻表,久而久之觉得这种日子也不错。

“这样就好像她还在。”

李先生说了这句话,然后对我说:“时候不早了,快去睡吧。”他说这话时,没什么情绪,我看了眼表确实有点晚了,明天还要上班,生活还要继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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